神奇世界
科技電子業勞檢 4成3違法超時加班
更新日期:
2010/11/29 15:05
勞委會今天公布「電子製造業工時勞動條件檢查」結果,抽查30家電子大廠中,共有13家「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違規比例占4成3,勞委會除要求業者立即改善並將進行複查外,也交由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罰。(黃悅嬌報導)
南亞工程師疑似過勞死,引起外界關切電子製造業的超時工作問題。勞委會今年10月發動「電子製造業工時勞動條件檢查」,抽查30家電子大廠共發現62件違反法令情事,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超時加班的情況最為嚴重。
其他違規情節包括「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及「未依法令規定給予例假」等各有7件。都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並交由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罰,最重可處6萬元罰鍰。
勞委會強調,電子製造業並非勞基法84條之1規定的責任制適用行業,因此必須遵守工時相關規定,正常工時加延長工時,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每個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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