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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blip.tv讓影音創作者也能共享廣告利益

 







blip.tv讓影音創作者也能共享廣告利益




blip.tv這個網站在2005年的五月成立,提供了類似Youtube網站的使用者影音分享平台,提供完善的廣告模式並且由平台業者和使用者對分利益,鼓勵使用者創作更多更有趣的內容出來,這讓blip.tv能夠有別於Youtube而能夠成功的原因。

(2007/5/25)




在2005年五月的時候blip.tv的四位Founder發覺現在的使用者已經可以很輕易的製作出一些影片出來,但是目前的環境中,卻缺乏了一個宣傳與以此獲利的模式,讓網站與製作影片的使用者皆可互利。

他們所推出的這個稱為blip.tv的影音平台是採取類似Youtube的架構,提供網路空間與頻寬讓使用者能夠上傳影片,但不同的是,blip.tv以使用者自製內容為主,且提供了三種的廣告模式,讓使用者能夠因為自己製作的精彩影片被大眾收看而得到收入,鼓勵使用者創作出更多的影音內容。

另外blip.tv也提供了方便使用者在部落格等地方宣傳自己影片的工具,在上傳影片的同時,也可以順便勾選要同時宣傳的地方,就會到Flickr、MySpace、或是del.icio.us等網站上發佈訊息。

有別於其他數位媒體業者目前都在和內容廠商洽談授權給使用者下載影片的情形,blip.tv同時混和了Youtube的優點和類似Google Ads的廣告營利模式鼓勵使用者多多自行創作影片,創造出一種新型態的營利模式。






資料來源 : Mash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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