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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看到摩托車了嗎?

 


看到摩托車了嗎?










一張圖 勝過千言萬語




Honda 機車以超高速行駛, 他的反應時間不足以避免這場車禍 . 瑞典警方估計 機車在十字路口撞上這輛慢速行駛車輛時   速度約在每小時 250 公里在這種速度下 , 他們預測騎士的反應時間 ( 當他看到車輛時) 還不足以讓他開始煞車. 車內有兩個乘客且機車騎士也被同時發現在車內這輛福斯汽車被撞離事發地點約 10 呎之遠




三個當事者都當場死亡這張展示照片由瑞典警方與交通安全部門放在斯德哥爾摩機車中心旁邊的說明牌也提到騎士才剛剛拿到他的駕照




在時速 250公里下相當於每秒行進 227 . 以通常 " 看到 -- 決定 -- 反應 " 的反應時間為 1.6秒來算 , 當那位騎士在看到事故並決定反應時 , 已經騎了 363 ( 比一個足球場還寬 ).  在這起事故當中 , 瑞典警方指出當時並沒有任何反應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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